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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敷料管理属性及类别风险点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80
核心提示:  在判定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时,在产品组成方面,应当明确该产品是否含有已取得批准文号或者药典中明确规定的药物或中药材提取
   在判定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时,在产品组成方面,应当明确该产品是否含有已取得批准文号或者药典中明确规定的药物或中药材提取物、消毒剂、防腐剂等组分。若产品包含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上述组分,应当证明该组分未发挥药理学作用,或证明该产品属于不是以发挥药理学作用为主的医疗器械;否则,该产品应当按照药械组合产品管理,或不能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从作用机制来看,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的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因此,以抗菌(药理性)、抵制炎症因子产生、促进组织再生等为主要作用的产品,不能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产品具有上述药理学作用但只是起辅助作用,则按照药械组合产品管理;如果产品仅被人体吸收,而不发挥药理学作用,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不被人体吸收,也不发挥药理学使用,则按照第一类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从预期用途来看,若产品是用于慢性创面(因各种原因形成的长期不愈合创面)或体内创面护理,具有润滑防粘连、组织填充支撑等作用的医用敷料,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仅用于缓解皮肤浅表(真皮及以下)小擦伤、浅Ⅱ度烧烫伤,且组分不被人体吸收、不发挥药理学作用,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仅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
 
  从使用时限来看,医疗器械连续使用时间(医疗器械按预期目的、不间断的实际作用时间)可分为三种: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属于暂时使用,时间在24小时及以上、30天以内的属于短期使用,使用时间在30天及以上的属于长期使用。若产品作用于皮肤/腔道(口)部位,且在人体的连续使用时间为暂时或短期,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暂时或短期用于其他部位的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长期使用的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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